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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

 

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三届、十四届和十五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国际破产协会董事会董事中国委员会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外籍终身会员、国际破产学会(III)创始会员。

 

在中国加强立法建设中,李曙光先生为破产法与国有资产的立法作出了巨大贡献。自80年代中期开始研究企业破产与兼并问题,是该领域国内最早的开拓者之一,也是中国新《破产法》和《国有资产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证券投资基金法》立法修改小组成员中唯一的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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