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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动报道

IN视频|大家都在说高空抛物 这些专家的话或能让你眼前一亮

更新时间:2019-08-19


      (深圳新闻网记者 吴梓欣 实习生 何露茜 肖煌 李威瑢)2019年8月15日下午,深圳市高空坠物安全防范措施学术沙龙在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举行。来自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们就“如何防范高空坠物”一事展开讨论,并签署了《杜绝“高空抛坠”倡议书》。


      近来,深圳市高空坠物事件频发,福田区曾有一5岁男童被高空玻璃砸中身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悉,深圳市住建局制定的《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单设“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章节,对房屋安全管理治理方面的责任详加规定。


观点一:防坠网、绿化带很重要  防抛物也有很多“黑科技”


      “建议在楼层立面下方加装一公分孔洞的防坠网”深圳市应急产业协会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唐和平从工程技术上给出建议,应在房屋设计过程中,通过设置平楼、绿化带、监控摄像头等措施减少高空坠物的影响。


      “从解决高空坠物问题导向上来说,更多应放前端。”深圳市福华区莲花街道山月居业主委员会主任范志明则认为,不应该把太多责任放在业主身上,而应该重视房屋质量、建设、设计以及执法等层面。


      中御(广东)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韩宏杰表示,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现代科技手段,专业化地介入。利用第三方专业技术检测手段,比如3D机器人立体扫描、红外仪成像等科技化手段;网格员进行终端抓拍,随后将数据汇总并分类,对一级隐患的问题立刻进行处理。


      从检测频率来看,韩宏杰表示:“建议半年到一年之内进行排查,特种天气或灾害后要进行检测,灾前风险预防要自查,比如说台风来之前要检查,台风后第三方要介入,从源头抓起,治本又治标,中介机构的作用就是专业人做专业的事。”


观点二:相关法律法规太分散 地方性专项法规亟待出台


      “我主张提出提案让人大立法,比如物业、业主去执行,拿什么做依据,检查的时候拿什么检查,凭什么检查?”针对有法可依的建议,韩宏杰指出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中的相关规定,而是直指地方性法规,形成提案交给人大,立法后形成地方性法规,法规要系统性而非碎片化,追责免责问题要具体可执行。


      “严刑敬法,非常严重的惩罚方式会使人心中恐惧导致他不敢实施这个行为。”深圳市律协民事委员会委员林志平认为,目前有关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比较分散,不集中。他建议可以从行政处罚方面进行立法,减少高空抛物坠物的发生。


观点三:物业可尽早介入房屋规划 呼吁业主配合安全巡查


      “应组织义工加强巡视,监督物业企业经营,配合物业工作人员入户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会长曾滔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两个建议:一是降低坠物的坠落概率,二是减少坠物伤人的途径。他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尽早介入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在源头进行堵截,减少安全隐患的产生。


      “我愿意来帮你检查,你如果不高兴我是进不去的,我没有权利这样做。”他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只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于建筑物共用设备设施和公共部位(外墙、道路》,负有维护保养责任,同时对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有告知、制止、报告的义务。对于业主专有部位,门以内的部位包含阳台、窗户,物业服务企业只能起到提醒、协助的作用,除此以外,并没有法律法规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入户检查和强制维修有明确的要求。


      此外,与会人员还共同签署了《杜绝“高空抛坠”的倡议书》。深圳品牌促进会会长李朝曙表示,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让更多人重视并参与到安全防护工作中来,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减少“高空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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