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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人事考勤管理制度 (2020年修订版)

更新时间:2021-08-30

第一条 员工招聘与录用 

1、应聘人员先经过人事负责人挑选,再经相关部门领导面试后报上级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发送录用通知。 

2、新员工获录用后,办理入职手续,须经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人事主管部门须对其进行试用评估,评估通过者报呈上级主要领导批准转正;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如表现出色,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提前转正;评估未通过者考虑延长期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3、新员工正式入职时须与本会签署《劳动合同》,并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 

第二条 员工岗位调整 

1、根据工作和员工发展的需要,可对员工的工作岗位等进行调整。 

2、应根据员工岗位调整,对其薪酬福利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条 员工考勤制度 

1、考勤记录 

员工考勤在钉钉手机软件上进行填报,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核对,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将上周的记录发给员工进行确认,确认后在每个月5号前进行整理报财务部备案并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请假手续 

1)员工请假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员工提前在钉钉手机端填写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普通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由秘书长批准,秘书长、副秘书长请假由创会理事长批准。 

3、病假

1)员工病假须事先提出申请,如来不及事先申请时,应于当日上班前电话通知主管,并于返回工作时在钉钉端补填病假申请; 

2)连续超过2天以上的病假,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3)病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员工全年累计享有全薪病假7天,当月全薪病假3天。 

4、事假

1)员工请事假须事先经主管同意后方可在钉钉端提出申请,并报秘书长批准; 

2)如因急事来不及事先申请时,应于当日上班前电话通知主管,并于返回工作时在钉钉端补填事假申请; 

3)员工事假期间将以日工资标准扣除工资收入。

5、迟到及早退

1)员工须按照规定准时上、下班,以钉钉考勤打卡记录为准,超过上班时间9:00的,计为迟到(但基于人性化考虑,经申请给予10分钟宽限,迟到罚款在超过10分钟后始,因突发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到可申请豁免),提前下班超过10分钟的计为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每月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及以后扣30元,在当月工资里扣除;

3)忘记上班打卡的,经主管确认不存在迟到现象的,每月最多可向人事主管申请补卡4次,超过4次的,仍按迟到处理,准时下班且进行外勤打卡情况除外。

6、旷工

1)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在钉钉端进行申请或未经主管批准而缺勤将视为旷工; 

2)员工旷工1天按照日均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3)员工连续5天旷工或一年内旷工天数累计达到15天,将予以开除。

7、全勤

1)员工在一个月内未发生迟到、早退、请假(含年假、病假、事假等)的,为全勤;

2)员工当月全勤的,给予全勤奖励,全勤奖每月在工资里补贴30元。

第四条 员工休假制度 

1、休假手续 

员工所有工作日的休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唯提前发布放假通知的除外。 

2、法定休假日 

所有员工均享有国家颁布的法定休假日。 

3、带薪年休假: 

1)在职员工带薪年休假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年休假的享有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年休假在当年度有效;

4)年休假天数如因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当年未能休满的,可酌情延长至次年3月31日; 

5)年休假使用:最小休假单位为半天。 

4、其他法定休假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本会员工享有婚假、产假及丧假,具体执行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附则 

1、本制度经秘书长办公会、理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本管理制度需在执行过程中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

3、本制度的调整、补充和修改,需经秘书长办公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秘书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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