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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仁:珍惜、扶持、规范,让共享单车蓬勃生长

更新时间:2018-08-09



      关于共享单车,一直都有关注,包括今年6月在旧金山谷歌公司时看了共享单车的情况,与朋友了解芬兰关于单车的管理和促进的措施,也在深圳测试注册摩拜、ofo、酷乐等,并有多次骑行体验。


我的四点建议是:

一,共享单车的发展是目前为止,深圳最为充分的一个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在此之前好象没有一个事情是完全用市场经济来促进的?共享单车可能是唯一的一个。

      既然是一个市场经济的方式,为什么我们不能彻底放手来发挥市场的作用呢?从而让共享单车领域得到更充分的发展?因此我特别赞赏张韩两位处长和交管局高科长的发言,他们都认为共享单车发展的时间短,仅仅是从去年10月份开始到现在,不过半年多一点,还无法对共享单车发展的总量、管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还没有那么多的依据。而潘所长提供的大数据,则说明共享单车对于深圳公交的改善、低碳环保、抑制黑车几个方面,都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同时我也很赞成吴先生的意见,我们可以重返自行车大国,完全可以把自行车作为很重要的交通工具,而不仅仅是一个补充。

      我希望能用充分的市场经济发展理念,来应对共享单车这个新生事物。

二、如果认可这个概念上,那么“控制深圳共享单车总量规模”就不再是个问题。

      我认为在目前为止,我们不要出台关于总量控制的任何措施。张处长刚才说,深圳已经准备在讨论为共享单车立法了。怎样来确定总量呢?对于一个企业,你说给他限制为30还是50万?共享单车目前的形势,完全是企业在政府没有任何规划的情况下,他们根据市场的需求自行开发的结果,并得到了较好的生长。刚才摩拜说了可以控制。可能摩拜也是第一家进入的,可能你现在的市场规模比较大了,后进的怎么办?实行审批制是不合适的,应该是充分的市场竞争模式,特别应当强调的,是应当对愿意耕耘共享单车的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不要人为的设置门槛,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让共享单车的发展“百花齐放”,让市场来优胜劣汰。

      同理,我认为也不能实行许可制,对“许可制”可能带来的弊病大家很清楚。但可以是备案制,我们如果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让企业发展,逐渐会形成一个市场规模。深圳现在就算是有两千万人,企业会一人配一部车吗?肯定不会。所以不要担心容量的问题,每个企业会根据自身的能力,在市场占有、运行规模、成本控制等方面拿出相应的策略,政府只要抓好自己该管的方面就可以了,所以,总量控制目前是不需要的。

三、车辆乱停放的问题。

      政府当然是需要市容监管的,而企业只能保证投放点的停放,不能保证用户骑到目的地那个点的停放。所以说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第三方——用户。所以除了企业和政府外,还有更大的群体,就是所有共享单车用户的责任。不过我觉得深圳用户的整体素质是比较高的,肯定有人不爱惜,甚至会破坏,相信企业也做了损耗的估计,如果超过了他们的损耗,他们肯定会控制。

      乱停放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用户的使用带来的,而不是企业造成的。那么就应由三方(政府、企业、用户)划分责任,分别履职,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

      如何解决车辆乱停放?可能说明目前政府提供的停放地方不够大、不够方便,我们能不能划出更多的地方来给用户停放?

      在公共场所,在大的景点,政府应当拿出魄力,改变以前没有给单车留出空间的遗憾,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汽车和单车场地的整体规划。当一个小区比较小的时候,大家骑自行车骑到小区门口就可以了,就走进去了。当这个社区很大的时候,是否可以在社区里面划出固定的地方停放?

      我建议,政府不但应当免费提供停放单车场地,而且应当大力鼓励人们使用环保、便捷、安全的单车,应当压缩汽车使用空间,布局更多的单车行驶道路和停放场地。

      有人提出“占道经营”的问题,这在现代的城市管理概念下应当是不成立的。老百姓买单车和使用共享单车,以前收“保管费”可以理解,现在还需要再支付占道停放费?与大家不得不使用私家车、地铁、公交等带来的燃油成本、碳排放的城市污染、交通拥挤等相比,孰重孰轻?

      我在旧金山谷歌公司看到,自行车是没有锁的,他们说锁的价值超过了自行车的价值,所以宁可不要锁。另外,自行车的停放不是平着停放的,而是可以往墙上挂起来的。这样一平放至少能省约三分之一的场地。

四、关于用户押金和预付款的安全问题,以及对用户的奖惩制度建设。

      押金和预付款确实是特别需要政府关注的,我认为可以和对用户的奖惩制度综合起来,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企业、金融机构、综治办、交警,以及用户代表一起,讨论一个公平合理的办法。

      办法的要点,一方面是能够在资金上保护企业的持续性增长,另外也检验了各企业的融资水平、发展前景、维护保养、调配管理等能力。另一方面,要鼓励爱惜、经常使用的用户,严惩不爱惜、随意丢弃、甚至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

      政府应加强对破坏单车的监管,国内有城市(比如济南)对于这个问题的管理很严格,成效明显。

      共享单车,既有企业正常盈利的目的,更有为绿色出行贡献力量的初衷,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乱停放”、“车辆多”等发展中的问题,反而忽视了共享单车在节能减排、疏解交通压力、打击非法营运等方面的良好作用。从大数据的结果看,已经不是解决公交系统“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而是“三公里”了,况且还有部分运动健身功能。

      问题有,解决的办法更有,希望我们共同努力,秉承“珍惜、扶持、规范”的理念,让“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在深圳扎根开花,结出丰硕的果实。

谢谢。




段建仁  深圳博雅文化研究基金会理事长、智库百人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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