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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活动

杨洪:构建“法治、自治、共治”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更新时间:2016-11-04

 

尊敬的良玉老市长,各位专家和嘉宾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荣幸邀请到在座各位来龙岗调研并参加我们的改革沙龙活动,共同探讨龙岗社会治理的相关话题。我首先代表龙岗区委区政府对大家的莅会指导、长期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对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区政府顾问李罗力同志以及他的团队为这次活动所做的工作表示敬意。

 

我今天的演讲主题是关于社区治理模式,主要想谈谈龙岗为什么特别关注基层社区治理模式创新,以及进行了哪些创新探索。

 

龙岗作为原关外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迅速更新、人口加速集聚,在不到4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已经汇集了近400万人口,其中户籍人口45万人,非户籍人口占到了80%-90%。龙岗作为行政大区和人口大区,正处于经济城市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推进社会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是党委政府必须面对和研究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不断实践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加以研究。下面,我把龙岗创新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和实践向大家做个介绍。

 

一、强化法治思维,筑牢社会治理走向自治、共治的制度基础

 

基层治理经历三个阶段,即从管理到治理、再到自治。管理主要是政府单方面的管制、管控、服务,治理是一个飞跃,由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共同推动,而到社区一级,村委会、居委会的方向就是自治。这是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更多的是人治,现在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提倡依法治国,要走法治化道路。这就要求我们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筑牢社会治理创新的思想和制度基础。

 

我举一些例子,比如说龙岗要实现法治,最重要的是厘清党委、政府和社会、公民的权利边界。如果不厘清这一点,要么越权侵犯公民的权利,要么管理服务不到位。这两种情况都不应该存在。所以,我们在今年改革工作中力推行政权责清单编制,并于2014年7月1号上线。前不久,我们党务权责清单也上线了。我们的行政和党务权责清单,从纵向来讲,区、街、社区全覆盖;横向来讲,党政、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全覆盖;同时还实现了机构和领导班子个人的权责全覆盖。这项工作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肯定,中编办刊发了龙岗编制权责清单的信息,市编办将其作为全市的标准进行推广。

 

还比如,在横岗街道试点的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我们建立完善了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具体是四个“一”,依托一个中心——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完善一套机制——大调解机制;实施一项制度——法官挂点社区制度;出具一份法律文书——民事裁定书。从现在处理的200多个案例来看,效果非常好,没有一宗出现反复。比如,之前有个案例,某老板许诺国庆前各租户可以顺利开业,但实际上该场地消防设施没过关,无法准时开业。这样一来,租户就有意见,向各级政府投诉包括到省里上访。按照诉访分离的改革精神,省、市、区三级接访后都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这就是非常好的导向,既然是经济纠纷就应该走司法渠道。法治是基础,为构筑社会治理体系起到非常好的基础作用。

 

二、强化社区自治能力,筑牢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基础

 

社区自治非常重要,全国有13亿人口,龙岗有400万,如果都靠政府大包大揽,一来包不了,二来也不应该都包。我们长期做了很多不该做、做不了、也做不好的事。我们办了很多自己很辛苦群众还不领情的事儿。现在有些东西要还权于民,还权于企业,回归权利主体。比如从去年开始,我们实施了“民生实事常态化公开征集、反馈和办理机制”。以前政府绞尽脑汁想出来十件民生实事,但由于是闭门造车,实施后效果不一定好。从去年开始,我们尝试向民间公开征集民生实事,采取一月一收集的方式,将群众反映上来的民生需求全部登记在册,同时还请人大、政协到街道社区层层收集民生议题。通过这些手段,龙岗仅去年就收集到了一千多条意见,并最终归纳筛选为50件民生实事。另外,财政去年向各街道提供500万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区“小微”民生实事的办理,这些做法都充分体现出“我的民生我做主”的理念。

 

在基层社区,也有很多鲜活的自治案例。比如,龙城街道紫薇社区和谐共建促进会的形式对所在辖区进行自治管理。又如,南湾街道以南洋花园为试点探索引导历史遗留违建小区居民自主成立“投资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很多人都知道,南湾街道的发展基础不太好。今年以来,南湾街道以改革创新精神,集成了市、区多项改革,推进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比如说小产权房,原关外地区一半以上是没有合法登记的房屋。这些房屋没有资格依法成立业委会,但群众又有公共服务的需要。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平台,社区不仅公共服务缺位,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今年,南湾街道引导这些小区的居民成立了“投资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政府和居民之间有了对话平台后,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都迎刃而解。长排村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长排村是龙岗和罗湖之间的“插花地”,属于“几不管”地带。今年通过搭建平台选出楼栋长,代表居民和物业公司磋商,使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冲突得到解决。这对于城中村、小产权房等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有着很好的启示作用。

 

三、强化多元主体共治,筑牢社会治理创新的协同基础

 

当前社区的自治能力还是比较薄弱的,需要有一个成长过程。我们的社区治理“1+7”文件准备年底出台,治理的主体主要是党、政、居、经、社、服这几块。党是领导核心,政是工作站代表政府做一些管理服务工作,居委会是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农城化的股份公司和物业公司,此外还有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等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治理主体。

 

我们特别强调,只要是社会能够做的,有自治需求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的,都以居委会为主进行自治。现在还处于共治的过程,但自治成分应该越来越大,最后实现以大部分自治为主,只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就可以做到。企业社会工作试点也是一个共治的案例,我们通过政府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参与、社会组织承接运营的多方共治探索,使企业社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因此被民政部授予“全国首批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城区”等荣誉,该项目还入选了2014年深圳市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盆景培育计划。

 

    社会资源、社会资本参与民生建设的例子在龙岗的改革实践中也有很多。比如,由于财政资金和老百姓的民生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导致布吉文体中心规划长达十年都没有建起来,群众意见很大。现在龙岗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采用BTO模式引入社会资金,通过近一年的筹备、探索,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并有三家机构入围。这个模式一旦确定,就是全市第一单,其他街道如横岗、坂田的文体中心建设都可以借鉴。又如,平湖街道的群防群治模式,平安基金筹集了3000多万元;甘坑的平安联合会,实现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从警民单向的管理关系走向齐抓共管的力量融合;南坑的圆梦社区基金,成为全市首家社区级非公募基金会;坂田的社会组织公共空间,是全市首家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等等。按照这种思路和规律不断地探索,我们相信在龙岗这样后发展的、人口高度聚集的、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也能抓好社会建设。

 

一步我们将在三个方面加强探索:一是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利益诉求多元,利益博弈各方面诉求不一的情况下,最好的准绳就是法治,按照这个准绳,按照这个导向,社会治理就会有牢固的基础。二是将深化改革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力量源泉。龙岗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也是长期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我们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以解决。三是将信息化技术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层出不穷。我们现在正在打造智慧城区,要通过这些技术手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使社会建设更有成效。

各位领导、专家和嘉宾,龙岗区虽然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是很不够。希望大家多给我们支招,为建成社会高度和谐、人民高度满意的龙岗出谋划策。谢谢大家!

 

 

杨洪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


本文是嘉宾于2014年12月11日在由马洪基金会主办的第四期深圳改革系列沙龙“龙岗:打造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验田”上的发言,已经嘉宾本人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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