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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军:龙岗区社会治理建言

更新时间:2016-11-04

通过对龙岗区近年来的综合改革整体观察,我们觉得龙岗区社会治理已经走在一条方向对头、路线正确、做法妥当和民心所向的道路上。社会治理是当下中国的一个重要的议题,需要龙岗在“法治和共治”语境下,交出新的答卷,回应社会、经济、文化、政府转型的综合诉求。我个人给出的建议是,在龙岗推动参与式社会治理,这可能是一条值得大家集智创新的出路。

 

十八大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对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等都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也给予了很高的目标。三中全会提出,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这些措施都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脉相承,对法治政府建设十分紧要。龙岗区经过一系列的卓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已经集聚了社会治理各种要素,可以在参与式治理领域进行深耕细作。

 

为什么开展社会治理?社会学家说我们的社会处在原子化的时代,每个人都是原子状态。社会原子化是指由于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社会联结机制----中间组织的解体或缺失而产生的个体孤独、无序互动状态和道德解组、人际疏离、社会失范的社会危机。社会原子化主要呈现三个特质,一是人际关系松弛疏离。社会纽带松弛,初级社会群体开始走向衰落,人际关系开始疏离,走向原子化,陷入利己主义的小圈子。二是个人力量面对社会冲突。任何一种成熟的文明社会都是建立在一些基本、真实社会连结基础之上的。而走向原子化的社会则恰恰是破坏了基本连结,导致社会内部松散,组织能力差,在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个人权益时,往往以原子化的个人去面对政府和社会。三是社会制约规范失灵。当社会走向原子化后,各种社会制约因素消解了,各种人际联接的纽带丧失,社会上自私自利的唯我主义风行,人们终将纯粹工具性地看待社会。一般而言,社会原子化危机产生于剧烈的社会变迁时期,龙岗区也不例外。

 

目前全国上下都在进行运动式的改革。整体来看,改革存在着中间“殇”。诸多社会治理领域改革都面临着“两头热、中间冷”的吹火筒现象;不同程度地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体制空转,脱离社会群众实际的自我繁忙;抑或是存在着“穿新鞋,走老路”的科层制行政壁垒以及社会管制习惯,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作决策、实施决策时没有充分了解、尊重群众意愿,缺少广泛的社会参与。如何有效地缓解这个改革的阻碍,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创新。

 

很长时间以来,专家提出要在中国建立“橄榄型”社会,这只是提出了社会结构优化的问题,明显已经不再适应新的社会变革。我们提出在龙岗可以尝试建设“藕节型”社会,这可能是最理想的社会治理转型模式。它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让社群之间的关系由松散的相互牵制的竞争关系转化为密切结合的利益共同体。既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使物流、信息流、服务流、人才流和资金流高效快速的运转,从而能更快更好地面对市场与社会的变化并提出应对之策;同时又可以减少社会冲突,使社会治理产生更大的效益:既“互通互联”还“藕断丝连”,更是“出淤泥而不染”。

 

我们的机构从2006年开始,就在全国一些比较开明的地区,推动公众参与的实践。从我们的感知来看,目前大家对参与式治理存在着三个误区:一是专业能力之误。是老百姓不懂我们,还是我们不懂老百姓?应该既做到“政府职能转移”,还要会做“社会政策的转译”。即我们需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需要把政策的公共政策翻译成老百姓的语言,把老百姓的语言变成我们的公共思维,这就是社会治理要解决的问题。二是政社关系之误。参与式治理强调平等而非管治,协同而非委派,对话而非对抗,理性而非偏激,达成“共商、共谋、共治、共享”。三是参与效率之误。参与是否会影响决策效率?是否会增加成本?如何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双手赞成,拍屁股走人,拍大腿后悔”?这也是公众参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际上对公众参与有个比较重要的“参与的阶梯”理论,即把公众参与的程度比喻为一把梯子上不同的横档,分为3个层次、8种形式。以前各地都是做民意调查收集数据,做信息公开单方面咨询公众,都是一些象征式的参与。龙岗则需要确定在哪个层级上来展开公众参与,推动社会治理,形成共同决策的新标杆。如果龙岗能在下一步各种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能达到这样的标杆,社会治理应该有很强的制度保障和很好的民意基础。民意如潮,决定了龙岗社会治理改革必须应势而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和深入推进公众参与是必由之路。

 

 

参与式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建立多方利益协调、有效民意表达、良性回应反馈和公众参与评价四个机制,这四个机制在龙岗的很多政策都有零零星星的体现,需要进行整合和集成。

 

基于上面的一些粗浅的认知,我利用今天的沙龙机会,提出七点不成熟的建议:

 

第一个建议是:构建“龙岗区公共政策评估与社会传感平台”。当下的社会问题复杂多样、瞬息万变,一些公共政策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就会影响、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甚至可能形成热点社会事件。传感平台以信息化、专业化为支撑,以公共政策和决策为目的,对公共决策机制进行底盘构造,建立一个支持科学决策的全面、准确、及时反馈信息的雷达网。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居委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以及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人士,设置稳定的“公共政策观察站”和“公共决策传感点”,以解决社会问题和落实民生实事为主要目标,经常性、常态化地问需问计和接受监督考评,成为龙岗区开展公共政策评估工作的重要载体和评测网络平台,使之成为政府与市民有效互动的平台。随着社会政策传感平台的良好运行,各领域、各层次的公共政策,将得以有效整合。平台将政府部门、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问题研究专家等多元社会研究功能主体有机衔接,构建起研判、解决社会问题的信息库、资源库、专家库,运用专业的数据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实现网站采集数据的自动化、快速化和可视化处理,形成区委、区政府决策中枢及与社会公众“协同一体”的对接云平台。

 

第二个建议是:倡导设立“龙岗区参与式社会治理资源中心”社会组织。配合龙岗一核多元共治改革,进行参与式社会治理专业和资源整合,开展参与式治理培训和辅导,提升政府公务系统、社区基层和社会各界的参与能力。

 

第三个建议是:建立全新的社会治理人才机制。一是在社区发现社会治理的精英和专长;二是扩展优才计划,招募社会组织骨干和社会治理人才到龙岗推动社会治理;三是开设“龙岗旋转门”,不拘一格延揽社会治理人才进入政府行政序列。

 

第四个建议是:构建龙岗区社会治理专业支持网络,推行志愿者服务专业化、岗位化。在义务、友情、道义支持网络的基础上,培养专业支持网络,发动更多的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 、法律工作者 、医务工作者 、社区护理师以及各种专业技能人员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推行志愿者服务的专业化、专门化和岗位化。

 

第五个建议是:建设龙岗“社会硅谷”,全面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打好龙岗区作为全国社会组织示范基地这一张牌,发展“门类齐全、专业齐备、资源丰富”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集聚地,吸引国际社会组织区域总部落户龙岗,全面推行国际惯例和通用规则,参与社会发展的议题设定,在社会治理领域推行全面的社会创新。

 

第六点建议是:设立新型街道办。利用新的街道办划分契机,在新设街道办,按照社会治理法定机构模式,试点推行参与式预算、参与式决策、参与式服务、参与式评估等全新机构和系统设置,实现基层治理流程再造。

 

第七点建议是:社会治理需要五星闪耀。社会治理需要依法执政、依法施政、依法参政、依法议政和依法问政的系统有机整合,龙岗可以在此方面进行深度的研究。自上而下治理,结合自下而上参与,形成上下一心来共谋龙岗未来。

 

很可喜的是,龙岗参与式治理基础已经具备,各种各样要素已经在龙岗集聚,改革已经成气候,龙岗未来是值得期待的,向龙岗的改革者致敬。


范军 深圳市公众力咨询机构负责人,马洪基金会理事长助理,马洪基金会智库百人会副总召集人

 

 

本文是嘉宾于2014年12月11日在由马洪基金会主办的第四期深圳改革系列沙龙“龙岗:打造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验田”上的发言,已经嘉宾本人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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