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改革,深圳算是全国著名的改革之城。在改革之城论改革之道,首先要打破框框,深圳的未来的多领域改革,政府必须要借助体制外的力量,即向体制外借智与借力。
以往的很多改革和公共政策的制定,看似向社会走了一些公开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行政色彩較多,甚至有部门主导的倾向,体制外的力量往往被形式化或边缘化。改革的许多事项沒有接上地气,形成“闭门造车”、“空中楼阁”和“磁悬浮”现象。有的则可能刚公布就被公众一边倒的“用脚投票”反对,如国家延龄退休计划以及最近深圳拟实行停车调节费等。
所以任何改革都要开着门,听听多方面的意见,善纳体制外的建言。只有本着依法制国、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博弈,改革才能循规有序,利国利民。否则很多领域的改革,可能成了少数利益者“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段。并且可能因为所谓的“改革”,让更多体制外的社会群体受到了明或暗的伤害,其原因就是只有单一的自上而下行政主导的攺革。这种只对上负责的行政体制推进的改革,如果缺乏来自体制外的智慧对接,缺乏法制化下的制衡以及科学民主化的博弈,则对于大众百姓也许是个灾难。对国家复兴也许是起到相反的作用。
改革要善于向体制外借智与借力,我们的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人大代表,可以在这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民主与法制建设是未来确保改革成效的重要基础条件,所以完善人大代表制度,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创新人大及其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其意义非常重要。
深圳市设立基层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就是适合当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创新,作为全国首个联络站的发起城市,凭着近十年运行的成效,可以说这种理性有序的和自下而上的民主形式的创新与改革是值得肯定的,这也是未来中国走向民主与法制可行之路。因为有了这种好的路径,改革将不缺智也不乏力。
建议改革应着重考量的几个方面:
一、改革必须要求政府首先要放下利益,不能与民争利。即改革要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要让人民享受到改革的福利。
二、改革要具有连续性,不能因领导的调动而“人走政息”。避免出现改革过程中“后人不种前人田”的另起炉灶搞新花样的状况。
三、改革要具系统性,不能成为局部的改良。改革应该是系统性的革命,仅仅局部的改良,不能算之为真正改革,不具有政策的连贯性。
四、改革应具备受众性,任何改革必须注重相关及受重的主体。改革应让更多人受益,以及注重社会群体改革后的受益空间范围。
五、对于任何事前的改革,都应建立社会多元有公信力的科学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