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直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以改革骄傲,以改革为使命。过去我们一直在说“改革需要摸着石头过河”,30年之后,我们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需要潜水才可摸到石头,又或者我们自己就已经变成了一块石头,可以让别人摸着我们过河;又或者我们变成既得利益者,变成了某一个利益集团代表,一不小心还成了新改革的“绊脚石”。理性来看,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挣脱思想观念的羁绊,又要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更要破除体制机制的弊端,这些都需要很强的智力支持,说到底“改革就是个技术活”,只要真心想改革,办法总比困难多。
我认为,政府决定改或者不改某一件事情其实归根结底应该都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改革行为本身应该就是公共政策,就是决策部门对公众利益和公众行为的规制和分配的措施。改革的主体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改革的客体就是公共事务,包含社会问题、公共项目、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改革的目标是要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保障社会的公平,彰显社会的正义。改革的过程管理就是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的全生命周期;改革的结果就表现为政策,表现为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包含法律、法规、方针、策略、规划、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回顾以往三十多年的改革,主要是一种传统精英推动式的改革。首先我们期待有英雄来大刀阔斧地改革,其次再通过公共政策成果公示告知,再后进行政策发布实施并进行宣传教育等。这种改革,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均属于“后半程”的被动式的改革。
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在公共决策的创新上开始做出来许多有益的尝试,决策咨询和行政吸纳社会意见逐步深入,与政策研究过程协同推进,成为一种科学决策的辅佐手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的发展目标,表明了今后参与型共同决策将作为一个独立的完整体系,在改革的公共决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可以预言,深水区的改革,应该是“政府掌舵、社会划桨”的改革,需要按照公共政策的科学体系来渐次深入。
如果把改革作为公共政策来理解的话,就必须全面理解其核心要素,核心流程和核心价值。按照生命周期的视角来看,公共决策具备七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分别是:改革议题的设定;改革的公众咨询;改革的独立评估;改革的政策确定;公共政策实施;公共政策监控和公共政策终结。就好比决策七巧板一样,其决策程序直接影响改革进程和成效。
政府推动一项改革也应该有七个步骤:列出改革可能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清单;需求导向与民意调查;社会动员及民主恳谈;多方利益协调与平衡;公开信息与政府回应;社会协同与共同决策;社会行销与发展共识。
一项好的改革来看,也必须具备七个特性。一是包容性,改革的原则是开放的,体现民意至上;二是透明性,整个改革规则要很清晰,程序要很明了,彰显公平和正义;三是便利性,要考虑到不同的社会阶层拥有的社会资源和掌握的信息,走好群众路线;四是代表性,各种代表利益主体都能参与其中;五是互动性,在改革中是多轮的过程,增加很多民主恳谈和互动的环节,形成反馈的相关信息和良性互动;六是可持续,在改革过程中涉及具体民意,可以延续到具体政策实施过程之中,增强其可持续性;七是可评估性,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加强过程文件和成果的管理,为整体组织的评估提供依据和元素。
目前深圳正在全面启动新一轮的深化改革工作。从第三方视角来看,深圳需要寻找增量式改革,在核心领域寻找突破;要认真对待存量改革,在利益重围中找寻正确之道;同时要降低运动式和文本式改革所带来的社会改革消耗;更应警惕个别部门借改革之名,进行新的利益分割。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各类矛盾问题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进入攻坚期,要理顺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类矛盾问题。现在光有改革的热情已经不够了,需要群策群力,需要讲究科学的改革治理之道,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全力参与,需要有一批人来推动改革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