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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基层观察系列之七:共筑“弱有众扶”的温暖之城

更新时间:2025-03-10

2019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重磅发布,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并提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其中,“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这七个关键民生领域成为深圳发展的重要方向,文件明确要求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五年来,深圳始终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脉搏,以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融入每一项具体工作内容,切实提升深圳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马洪基金会专注于基层治理研究,长期从多元视角深入观察与研究深圳市74个街道的发展状况。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共中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入剖析街道年度决算报告,对“民生七优”目标的建设与落实情况展开深度研究,进而形成系列调查报告。

本期推出“弱有众扶”专题报告。


“弱有众扶”涉及两个关键主体:一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包括低收入人群、残疾人、孤寡老人、困境儿童等,他们是需要帮扶的对象;二是提供帮扶和支持的主体,涵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志愿者群体以及广大普通民众等。当弱势群体面临生活困境、缺乏生存基本保障或遭遇紧急难题时,提供帮扶和支持的主体会伸出援助之手。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一直将社会救助和弱势群体帮扶视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围绕“弱有众扶”这一核心理念,深圳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同时,陆续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如《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等,构建起全方位的救助体系,不仅关注对弱势群体的物质援助,更注重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

为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深圳根据市财政状况逐步提高补助标准。2024年,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的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 256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73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225元;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445元;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297元。此外,深圳积极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2023年,“深圳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资助768人次,资助金额达1799.72万元。2024年,该基金项目升级并覆盖83种重大疾病,年度救助1209人次,发放救助金2199.79万元。


一、深圳市“弱有众扶”现状洞察


从深圳市民政局2024年第三季度发布的统计季报数据可知,目前深圳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有3794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为729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数为11016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有96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有41523人。这些弱势群体分布在深圳各个区,各街道将他们列为重点扶持对象,给予照护和帮助。

(一)扶弱相关经费支出情况剖析

为深入了解各街道“弱有众扶”工作的落实情况,马洪基金会收集了74个街道的年度决算报告,追溯过去3年已公开的街道决算报告,研究街道层级在帮扶弱势群体方面的开支情况。经调研发现,街道主要从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方面设立预算费用,为低收入人群、残疾人、孤寡老人、困境儿童等提供兜底保障和扶持。

1、社会福利

从74个街道2021-2023年度社会福利经费支出情况可以发现,各街道的支出情况差异较大。有些街道三年间支出有起伏变化,有些街道仅在某一年有相关开支,还有些街道没有该项支出。具体来看,2021年度有56个街道有该项支出,福田区莲花街道支出最高,为3762.89万元。2022年度有53个街道有该项支出,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支出最多,达4120.22万元。到了2023年度,仅2个街道无该项支出,福田区莲花街道以5208.27万元的支出再次位居榜首。

街道的社会福利支出涵盖社会救助服务、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进一步研究发现,各街道对具体支出的归类标准并不统一。例如,有些街道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的费用归到该项支出中,而有些街道则把心理咨询服务项目列入此项,这就导致单个街道不同年份以及街道之间的支出数额出现明显波动。

2、最低生活保障

观察74个街道2021-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支出情况时可以发现,2021年度,共30个街道有该项支出,宝安区新安街道支出最高,为463.43万元;2022年度,29个街道有该项支出,龙华区民治街道以360.60万元的支出领先;2023年度,45个街道有该项支出,宝安区新安街道支出达到522.67万元,再次成为支出最高的街道;而福田区、南山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的所有街道在2021-2023年度均无该项支出。此外也有另外区的2个街道同样连续3年无该项支出,全市合计29个街道连续三年未产生“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支出,15个街道有两年无该项支出。在三年均有该项支出的街道中,多数街道的支出呈上涨趋势。

2021年6月16日,深圳市政府七届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保障原则、管理部门、保障标准、申请条件等关键内容,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可向任一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按照保障标准领取相应补贴。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还将与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共同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该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从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残疾人事业

从74个街道2021-2023年度残疾人事业经费支出情况看,2021年度,罗湖区10个街道和大鹏新区2个街道无该项支出,龙岗区龙城街道支出最高,为3253.89万元。2022年度,罗湖区10个街道、大鹏新区2个街道和龙华区1个街道无该项支出,龙岗区龙城街道依旧支出最高,为3830.47万元。2023年度,大鹏新区2个街道和龙华区1个街道无该项支出,龙岗区龙城街道以4442.80万元的支出连续三年位居首位,且该项支出逐年递增。

为让残疾人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深圳在《深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将“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增长,残疾人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率100%”列为重要目标。此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在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上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贴,在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领域也能享受优惠减免政策。

(二)“弱有众扶”的实践探索

狭义上的弱势群体主要从经济层面界定,指那些经济收入处于社会底层,缺乏足够资金维持基本生活需求,尤其是缺乏基本生存技能的人群,由于生存脆弱性较高,物价上涨、生病等任何波动都可能使他们陷入生活困境。深圳虽然是一座移民城市,但也是一座热血的移民城市,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普通市民,都在积极为社会底层群体提供帮助。

1、梳理整合社会救助政策资源

为方便公众了解社会救助申请流程、政策文件及相关组织机构信息,2023年,深圳市民政局联合有关机构编制了《深圳市社会救助政策一本通》,并发布《深圳市社会救助帮扶惠民政策清单》。《深圳市社会救助政策一本通》对社会救助涉及的十四项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进行了全面解读,涵盖各项救助的标准、流程及办理机构信息,并列出了业务服务咨询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深圳市社会救助帮扶惠民政策清单》更是在《深圳市社会救助政策一本通》的基础上,以表格形式直观地展示了社会救助帮扶领域的39项惠民事项,清晰标识出政策内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职能单位等信息。同时,清单还增加了社会力量参与的慈善帮扶项目详情及相关社会组织基本信息,进一步细化了提供救助业务的相关机构信息。此外,深圳通过实施 “深圳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加强基层兜底民生经办能力和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构建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兜底民生服务体系。

2、率先打造无障碍城市,关爱特殊群体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2020年我国盲人数量约830万,占全球全盲人口的21%左右。深圳市盲人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同年,深圳市盲人群体的数量为5-6千人,而实际数字可能不止于此。通过与当时的深圳常住人口核算,可能不到3千个深圳人中就有1名视障者。随着这一群体的逐步扩大,为更好地服务视障群体,深圳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21年又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条例,首次提出无障碍城市的理念。

截至2024年10月,深圳已累计修建5000多公里盲道,方便视障群体、孕妇、儿童、伤病人员等出行。2023年,深圳发布无障碍电子地图,有需求的群体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 “无障碍地图”,选择轮椅步道、盲道或公共交通路线。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马洪基金会在“金秤砣”评议项目中与深圳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长期合作,推动政府部门在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上完善信息无障碍服务。通过视障工程师对该项功能进行持续的测评,促使深圳各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和优化政府信息的无障碍建设,让视障群体能够平等、无障碍地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融入社会,也带动了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3、夯实社会公益慈善基础,凝聚爱心力量

深圳在“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排名中连续5届名列前茅,被誉为全国最具爱心和最慷慨的城市,这离不开深圳慈善组织的蓬勃发展。截至2024年8月,深圳市社会组织总量达10529家,其中慈善组织487家。深圳市还设立了11家慈善超市,为低保家庭、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这些慈善组织在扶弱济困、乡村振兴、应急救援、科教文卫、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

基于帮扶领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深圳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灵活性和创造性,设立了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这一慈善事业发展的平台,创新性的以展会形式开辟出了合作共赢、开放交流的国家级展会,筛选培育出一批优质公益项目。同时市区等各级政府、慈善会、基金会,通过公益项目大赛的形式,将具体的项目和服务直接落实到基层,调动政府、社会资金来助力中小社会组织能够实现自身的价值,确保发挥自身的作用。部分社会组织注重品牌建设,打造了如“99 公益日”“一块助力,乡村振兴”“星耀鹏城,为爱点赞” 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益品牌,提升了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将深圳公益慈善的影响力扩展到全国。在公益慈善实践中,深圳的社会组织不断探索创新模式,例如“慈善+社工”模式,将慈善资源与专业社工服务相结合,为服务对象提供更精准、专业的帮助;“互联网+公益”模式则是借助向腾讯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公益项目宣传、资金募集、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了公益慈善的效率和影响力。


二、其他城市创新经验借鉴


“弱有众扶”作为社会兜底保障工作,意义重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的提出,做好“老弱病残”等群体的民生服务,打造人性化社会,让弱势群体更好地融入社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变得愈发重要。

(一)杭州市:构建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联”

在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下,杭州市秉持“弱有众扶”原则,积极构建一体化工作机制,不仅显著提升了社会救助效能,还开创了科技赋能、信息共联的现代社会治理新局面。通过出台《杭州市“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重要文件,杭州市逐步完善了“三大标志性成果、四大机制、五大行动”的政策框架,覆盖教育、医疗、住房等多个领域,确保救助精准且全面。

杭州市还创新性推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场景,依托大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系统,精准识别潜在救助对象,实现了社会救助从静态到动态、从粗放式到精准式的转变。这一技术应用确保了低收入群体能够及时获得救助,避免遗漏,提高了救助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

在“弱有众扶”实践中,杭州市注重物质帮助与精神关怀并重。通过搭建多元交流平台,鼓励市民与困难群体建立情感联系,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以人文关怀增强社会凝聚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增添了更多温情。

(二)广州市:“穗救易”平台构建智慧社会救助网络

2020年,广州成为“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城市”之一。在此契机下,广州市民政局打造了“穗救易”智慧社会救助平台,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生态系统。该平台整合了政府、慈善团体、社工、志愿力量及爱心企业等多方资源,打造广州市“12345+N”服务体系,构建起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民政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救助项目多样化发展,被民政部评为“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穗救易”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实现了需求端、中枢端与服务端的无缝对接。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推进救助业务智能化处理,实现信息核查、救助过程监测和群众关爱服务的智能化,使救助工作更加模块化、多元化、便捷化,构建起一张覆盖广泛、响应迅速、服务精准的兜底保障网络,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得到关爱和援助。

通过与“穗好办”和“粤政易”两大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穗救易”打破了信息壁垒,建立高效救助服务协调机制,实现救助需求与服务的快速匹配,救助申请到服务提供全程在线管理,真正做到救助需求“一网通办”。


三、推动深圳“弱有众扶”发展的政策建议


作为先行示范区,深圳始终将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提升城市包容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公众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减少社会歧视和偏见,努力营造平等、友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基于此,马洪基金会结合本次观察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简化救助办理流程。构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非营利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等多元力量,实现资源和信息的最大化整合。市民通过这一综合性服务平台,可以及时、全面地获取救助信息,同时快速完成救助申请、进度查询等操作,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和便捷性,让每一位有需求的市民都能得到快捷响应和帮助。

第二,借助科技实现精准救助,主动发现需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建设智能化、实时化、精准化的救助系统。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精准识别潜在风险信号,实现提前预警,做到对困难群体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通过探索“大数据+救助”模式,利用好数据平台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主动关怀易被忽视的困难群体。

第三,兼顾物质与精神帮扶,关注身心健康。依托社区活动,开展心理疏导计划,邀请专业人员举办心理讲座、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文化娱乐活动,促进邻里和谐,提高受助者的社区参与度。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在受助者和重点关注对象面临重大生活变故时,及时提供紧急心理援助和支持。

第四,推动公益慈善公开透明,加强对社会组织信息披露监管。政府部门可探索搭建全面且细致的信息披露平台,让每一爱心人士能实时追踪每一笔善款或物资的流向。从捐赠伊始,到资金使用的每一环节,如物资采购、救助对象确定、款项发放明细等,都做到清晰呈现。同时,定期发布详细的项目进展报告,以图文并茂、视频展示等多元形式,生动展现公益慈善项目的实施成效,让爱心人士切实看到自己的善举如何为受助者带来积极改变。通过公开透明的运作,增强公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信任,激发更多人参与到社会救助与公益慈善活动中来,营造温馨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注:

1、本项目研究由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提供支持。

2、文章所引用信息和数据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错漏,请予联系以更正。

3、如需本报告中街道2021-2023年度决算支出数据,请在后台留言 “获取街道决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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