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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文秘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8-04-10

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文秘工作具体执行部门为本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

 

第一条 秘书处工作职责

1、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本基金会的日常运作,落实和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的各项决定,落实和执行本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

2、根据理事长指示,起草本基金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负责执行与落实。

3、根据理事长指示,起草本基金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工作,经理事会(或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负责执行与落实。

4、负责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等各有关会议的文件准备工作及会议筹备组织工作。

5、负责本基金会的文件工作,做好本基金会文件的收发、起草、呈报和归档工作。

6、负责本基金会的年检工作,做好本基金会年检资料的编制、上报及备案工作。

7、负责本基金会的对外联系,做好接洽来访接待工作和上传下达工作。

8、负责本基金会各种文字、图像及其电子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

9、负责本基金会网站的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

10、负责建立理事会、名誉理事资料库,并负责与理事及名誉理事的联系沟通工作。

11、完成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秘书处工作准则

1、秘书处每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勤勉尽责、兢兢业业、认真努力、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对于上级交办的任务,务必按期完成。

2、工作人员完成的每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由直接上级领导严格把关: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任务完成效率和质量把关,秘书长要对所有部门工作任务完成的效率和质量把关。对于秘书处承担的任何工作任务及其完成的效率和质量,都不得推诿卸责。

3、凡上级布置的任务,无论是否能够按期保质完成,都必须及时向上级进行反馈;即使在执行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影响到完成任务的效率和质量,也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秘书处要建立文件呈批、督办的流程和机制(实施细则),以保证对工作任务完成的效率和时间进行督查和督办。

4、秘书处虽然分设各个部门,工作有所分工,但是分工不分家,上级领导要求共同完成某项重大任务时,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临时交予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档案管理制度

1、秘书处负责本基金会的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准确,并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材料应妥善管理,不得丢失或损毁。

3、归档范围

1)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包括本基金会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重大事项报告;基金会向管理登记机关及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年检资料等)。

2)本基金会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3)本基金会的计划、总结、年度工作报告及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的会议记要。

4)本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5)本基金会的理财计划、资产负债表和月度财务报告。

6)本基金会的名誉理事资料。

7)本基金会下属机构(含深洪研究所及智库百人会)的资料。

8)本基金会的历史沿革、大事记以及反映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等。

9)本基金会的各项目在完结后需整理全套资料存档。

10)本基金会其他重要文件。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经理事长办公会及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本管理制度需在执行过程中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

3、本制度的调整、补充和修改,需经理事长办公会及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理事长办公会及理事会。

 

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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