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对外捐赠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马洪基金会特拨部分资金用于推动具社会影响力项目的研究,不断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相关捐赠活动,需严格按照本《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一、捐赠方式和范围
捐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其他物资,受益人应当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盈利单位、遭受自然灾害的社会弱势群体或个人等。
二、捐赠标准
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需对具体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后予以确认。
三、捐赠流程
发起捐赠的部门提交捐赠协议,经财务部审核通过后交付基金会管理层审核。
四、工作规范
发起捐赠的部门负责跟进捐赠项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捐赠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落实票据的开具、对外宣传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审核捐赠协议,根据捐赠款项建立台账,及时收存各类票据。
受捐方自接受款项起,每季度向我会汇报一次项目进展,就研究项目取得成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沟通与交流,同时不定期参与我会开展的捐赠事项宣传活动。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我会所有。
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