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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建南:深化律师制度改革需确保律师法律地位及规范律师队伍

更新时间:2016-11-16

编者按:

   

    2015年9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了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律师制度改革中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2015年9月24日,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马洪基金会和深圳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学术沙龙。来自我会智库百人会、广东省律协、深圳市律协、各家律所的多位专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本文为敖建南在会上发言整理稿。

 

    今天的沙龙会上,听了前几位知深律师和律协负责人的发言,很有感受。一、很受听。对律师职业有极高的敬业精神和期盼在当下“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能够破局,律师的法律地位及职业化能得到保证和保障。二、很受教。从每一位律师的发言中,都感觉到有专业的水准和敬业的热心,从法制精神到举案论改,理据灼心。三、很受渔。作为律界外人士,深受各位律师对改革的真知灼见的建议和具体的可循路径的力导,辈受我深感“攺革”二字与法律结合起来,似乎更为力量无比。所以,依法制国,公平与正义,律师是重要的社会角色,而深化好的律师制度更是好律师队伍的根本保证。

 

    所以,如何建立好的律师制度,作为未来理想法制社会中的成员,我仅谈个人的几点想法或期望。

 

    应该说,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的今天,理想化的依法制国从来就没真正落地,法制总是在各种特色之中,很难稳定下来,由此,相关的法律权威部门也法难执、威难束,律师执业更为坚难,其执业已不是靠法律条文的坚守就能确保公平与正义及生存的问题,而是法律条文之外的非寻常的较量。所以说,律师的法律地位及人身权力必须要强有力的法律来保障。

 

    如果连法律专业中的律师都得不到保障,谈何公民的权力保障,又何能谈依法治国的初衷与根本目的。

 

    再谈律师队伍的规范。律师队伍的建设,也是在保障其地位之下的严格规范,公、检、法都有人大通过独立的操守法规,律师的职业规范也应深化完善,对不规范行为的律师也应严格惩处,这也是纯洁律师队伍的非常必要,作为对知法执业者的监管,律协将认真担起行业自律推动深化律师制度的担子。特别是高会长讲到的律师职业的专业性、公共性、公益性的三个方面,律师在这三大领域的作用正是依法治国中的重要落地的内容,所以说,保证律师的法律地位及人身权力,建立一支规范的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律师队伍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于律师提到个别法官法庭上及判决上存在明显不规范问题,建议由律协出面与市、区人大常委会开个座谈会,并邀请两院领导参加,听一下律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事不对人,对确有不称职及社会影响大的法官,人大常委会可考虑动议问题,只有这样即保证司法公正也保证律师唯护公平。

 

    总而言之,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确保律师法律地位、规范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因素之一。

 

 

 

 

 

敖建南    深圳市南山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工作站主任、智库百人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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