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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活动

高皓:共管共治--共享单车

更新时间:2018-08-09



      很荣幸能够参加这个研讨会,刚才听了各位专家以及领导的发言我感觉醍醐灌顶,使我对深圳的共享单车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为我们下一步的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非常感谢基金会组织这次研讨会。


      “如何通过政企合作来管理共享单车”这个选题的切入点很好。共享单车作为一个新的事物,在政府管理方面是存在法律、政策层面的缺失的,尤其是企业主体责任追究方面几乎是空白的,通过政企合作这种模式正好可以在有些方面有效弥补这种缺失。

      在这方面深圳交警也做了一些尝试,自去年底与摩拜单车联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拜共享单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联合声明》后,深圳交警又先后就各种管理难题与共享单车企业签订了多个联合声明,通过联合声明、政企合作,由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以及行业自律的形式,来弥补我们在管理过程中法律政策层面的缺失。也借今天这个机会感谢各企业对交警管理工作的支持,从重大安保活动的共享单车的运维,到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再到对企业的违法情况、事故情况进行排名公布,各家企业都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通过这种政企合作的模式,深圳交警在管理共享单车方面已经尝到了甜头。所以接下来在相关的法律政策没出台之前,我们还会在政企合作方面做一些新的尝试。

关于利用科技手段,利用信息化来管理共享单车,深圳交警其实已经在做了。

      我们搭建了深圳共享单车监管平台,目前平台建设已经完成,现在正在跟各家企业做数据对接,通过平台我们可以实现对深圳共享单车的车辆数量,用户数量,骑行轨迹等等基础信息能够做到全面精准的掌控,为我们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和制定相关管理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共享单车的交通秩序管理方面,深圳交警也下了大力气,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开展“百组千警”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并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纳入了十大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的范畴,通过持续整治来提高市民文明骑行的意识,有效规范全市的非机动车交通秩序。

      但是由于法律依据的缺失,也给我们的管理和执法带来了无奈,说一个比较典型问题吧,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乱停放的问题,乱停放的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运维不及时,导致车辆大量堆积造成的,但现有的法律规定只有针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依据,而且存在取证难、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企业主体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是缺失的,所以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就会存在力不从心,没有抓手的尴尬,我们希望立法部门能尽快的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让各级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潘德芬所长的PPT里提到了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共享单车挤爆深圳湾的事件,虽然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公园内,和交警部门的管理职责关系不大,但是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发现在重点区域及重大活动中,共享单车管理不到位,极有可能会成为公共安全隐患。所以第二天上午就约谈了各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了针对重点区域及重大活动期间共享单车的运维机制,通过信息报备、宣传引导、精细化投放等措施实现对活动期间共享单车的科学管理。

关于总量控制

      关于总量控制,首先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精确测算一个城市到底需要多少共享单车,这跟城市的产业结构、分布,公交的发达程度,市民的出行习惯,人员构成,年龄结构等因素都有关联,要实现精确测算实际上是很困难的;二是如何监管的问题;三是违反了如何处罚的问题;四是存量和新进企业如何配额的问题。只有理清了这几个问题,再来谈总量控制才能成为现实。其实关于总量控制,除了管理这只有形的手之外,还有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给出一定的时间、空间,通过市场的大浪淘沙,最终会给出一个答案。

      共享单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要管好,第一个考验的是政府的智慧,第二个考验的是企业线上线下运维管理能力,第三个考验的是用户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要管好共享单车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及市民共管共治,共同参与。谢谢大家。




高皓   深圳市交警局交通处停车场管理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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