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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全境下的行政审批改革”沙龙---钱为家:行政审批改革四大知行障碍与两大突破建议

更新时间:2016-11-04

    行政审批改革对一般人存在四个认知与行动的困难或障碍。

 

    第一, 整个行政审批非常庞杂。从中央到地方,个别的专家和个别民众接触到审批都是特别的事件,所以是庞杂跟微观的对照。

 

    第二,审批是非常专业的。所以说要让一般专家和民众能够充分地参与,而且提出具体有系统的解决方案也非常困难。

 

    第三,行政审批它有理论跟实务上的差距。理论上的行政许可法要求要有一定的听证会和一定的程序,但是很多政府实务事实上是经常略过这样一个规范。或是许多学者专家在过去一二十年也都提过不少行政审批改革的建议作法,但回归到具体政府施政,理論與实务的落差经常存在。

 

    第四, 行政审批会有目标跟实效上面的落差。不少地方政府会制定改革的定量目标, 但是否是较为重要的改革重点, 能否产生简政放权,激发民间活力, 提升整体社会生产力的效果, 则很少有后续的实证研究。

 

    所以这四个问题造成整个行政审批改革讨论的困难跟障碍。

 

    我有两个建议,或许可以作为行政审批上述知行障碍的突破尝试。

 

    第一,就是我们可以研究把商业的客户满意度做法引进到政府简政放权行政相对人满意度的研究。我们现在法律上虽然规定是需要相关听证会或者参与方的参与,但是不够全面。如果上级政府能够授权一个改革专家小组,针对行政审批主要类型的目标市场对象作有系统的系列研讨会,并邀请相关官员及专家出席论证, 一方面让接受行政审批相对人简政放权的市场需求能充分展现, 另一方面官员及学者也可以从行政审批维护秩序安全,以及资源较佳配置的角度进行研讨论证, 应更能博采众智, 掌握改革的重点与尺度。

 

    第二,就是有人刚才提到各种法律可能是行政审批改革的天花板,会妨碍行政改革的潜力。我们要怎样才能突破这样一个法律天花板?可能我们要提升到比法律更重要的决策功能—也就是社会成本效益分析。为什么呢?因为行政审批有几个主要的功能,一个是要保障安全;第二个要分配资源,让资源做更有效的运用;第三个要做相关的荣誉或资质的认可批准。所以说这些相关的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的决策裁量的重点,事实上就在社会成本与效益的总体比较,也就是相关审批重点存废去留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及相关效益分析。 例如,简化工商登记所能鼓励的创业及就业质量,以及对协助就业与经济成长的整体经济社会效益。所以说哪些法律该修该改可能要回到整体社会效益去研讨,一项一项做修法的讨论。

 

    行政审批顾客满意度与社会成本效益分析,可以成为决策领导进行行政审批改革的双重管理依据。审批对象满意度评价可以对行政审批改革提供很明确的种种减少经济社会成本或创造效益的具体改革行动建议选项,再透过总结归纳各项重点,进一步进行每项改革重点可能涉及的定量社会成本效益分析, 作为最后论证决策的依据。这样的行政审批改革将能在充分重视民众参与的前提下, 以专业扩大行政审批改革整体社会成效的终极目标,应是较为理想的决策模式。

 

 

(钱为家:广而告之营销整合传播机构负责人)

 

    本文是嘉宾于2014年10月25日在由深圳市社科联主办、马洪基金会承办的第三期改革沙龙“法治全境下的行政审批改革”上的发言,已经作者本人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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