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讲一下自己的亲身体会。我认为行政审批搞得不好就是对市场经济活动粗暴的干涉。很多时候真的是把企业搞垮了。我们国家走过很长时间的公章经济、权力经济。最常见的就是打招呼和批字条。包括现在,企业有什么事情都还是习惯给政府打个书面报告,甚至给书记市长打报告,目的就是请领导批示。只要书记市长对这个项目重视一下,批个字等等,甚至就点拨一下让哪个部门重视一下,很多难办的事情就能办成了。问题是这种做法算不算行政审批呢?这个传统做法对我们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形成了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行政审批实质就是行使权力,关键是依法还是依人。比如,一个企业要开美食城,打个报告上去,领导说你这个项目容易着火,你这个地方已经着了两次火,我不允许你再干了。但市场经济不是这么样的,如果按法律来讲,只要法律没有限制,我就可以干,但现实是领导一句话就不让你干。
我认为行政审批改革仅仅只是减少审批环节和减少审批程序是没有用的。往往出了事故或过错问题,最终还是让社会来承担整个责任后果,而行政审批的主体——政府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因为行政审批相当于政府为某件事情做责任背书,所以即使政府输了官司要赔款,也是拿所有纳税人的钱去赔偿。实际上相当于全社会来承担政府里面的某一个人或某一批人做出错误审批决策造成的责任损失。我个人觉得如果行政审批改革在责任划分上能贯彻到人,就已经往前走一步。因此,我建议行政审批改革应在责任落实上进行认真的考虑和设计。
另外我建议要从系统的角度去考虑这个行政审批改革。现在考虑行政审批改革,比较多地是解决环节审批的问题,而系统审批是缺乏的。简单地说,系统就是将所有的关联方纳入进来考虑。比如,停车场收费这个事情。我觉得我们只想到两方,一个是交通管理方,一个是有车方,但为什么不想想没车方。交通是所有人都需要的,交通管理方不能只考虑收钱,还要收这个钱用到什么地方考虑清楚。其次,为什么一方面把马路建宽建快,鼓励大家买车拉动经济;另一方面又要用停车收费办法来管制车辆使用。到底在政府眼里的交通是一个什么样的事物呢?我认为,交通首先是公共需求,而政府应该是解决大多数人出行的公共交通问题,而不是解决少数人开车的需求,否则牵扯交通的行政审批就会落入误区。政府永远考虑的是大众的利益,而不是考虑某些个人利益或者是某些特权。这个系统意识和理念我们比较落后的。再比如说食品安全问题,同样也是只注重环节不注重系统审批所造成的。再举个电动车的例子,一方面我们要禁止电动车上路,另一方面我们又允许生产商生产销售。这个怎么禁呢?再举屠宰业为例,除了说屠宰环节的那个环节容易失控外,其他存储、加工、销售环节谁来监管和怎么监管审批呢?面对这样的问题,其实政府的监管力量是非常薄弱的。最近台湾也出现了食用油造假事件,其实都是系统审批出了问题。所以行政审批改革不是加个证减个证就能搞定的,而是一系列业态系统管制的课题。
还有一点,我认为要特别警惕行政审批改革会导致一个行政不作为的可能性。意思是说,政府通过改革可能会把很多原本需要政府承担的管理责任转移到社会上,会说你看我审批已经放开了,出了事情不要来找我。
回过头来讲,我认为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这样才能按法办事,按法执法。行政审批既然是行使权力的一种形式,那就要解决权力的合法性和权力设计问题。
(茹春华:深圳联点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本文是嘉宾于2014年10月25日在由深圳市社科联主办、马洪基金会承办的第三期改革沙龙“法治全境下的行政审批改革”上的发言,已经作者本人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