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垃圾问题上,一方面,面对处理能力建设速度日益跟不上垃圾产生速度导致的“垃圾围城”危机,另一方面,垃圾被认为是具有丰富开发价值的、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从现实情况出发,如何科学制定垃圾处理方法,如何形成经济又高效的垃圾处理和管理模式,及如何实现垃圾管理和处理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深圳城市垃圾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2012年,深圳市政府首次将“垃圾减量分类”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立法和源头等多个方面着手应对,通过加快推进餐厨垃圾管理立法进程、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等措施,促进市民观念及行为习惯更新,力求建立起垃圾科学处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绿色城市,实现深圳的可持续性发展。
2016年8月26日下午,由社会科学联合会、马洪基金会、公众力智库共同举办的“立及行动—九个垃圾分类与减量社团的观察”沙龙活动在银湖CDI大厦101会议室如期举行。现将研讨会主要发言整理汇编,供读者参考。本刊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不代表马洪基金会立场。
垃圾分类的推进关键在于顶层设计
大家好,我叫吴建升,我是晶报记者,我是深圳市垃圾分类推广大使,也是垃圾记者,这几年一直以报道垃圾分类为主,我主要从事垃圾分类顶层设计的研究,我觉得中国打击分类的关键不在于技术、不在于方方面面,而在于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搞好了,我们垃圾分类才会顺畅的推进。
我觉得苗雨濛同学做的调研不错,小苗做调研之前曾经和范总一块聊了一下,也给她提了一些建议。你是一个正在上学的学生,你做调研的出发点,可以说你是不带任何功利色彩,你的视角不带功利色彩,我们去做免不了带功利色彩,这是赤子之心和赤子的成果。
我针对苗同学里面说的一些问题,大家都要谈,我简单谈,说过的,关于顶层设计的问题,为什么我说顶层设计的问题比较重要?就像刚才刘科谈到新安做的试点感觉很不错,大家有没有发现,我们这几年的垃圾分类搞来搞去都是在试点上转来转去在做试点,为什么我们垃圾分类没有把它规模化?因为我们垃圾分类只是为我们做实验,为规范化提供科学的数据,我们的目的还是要推而广之,推广到千家万户,为什么我们一直还停留在试点阶段?道理很简单,刘科是在最基层的政府执行单位做事,做好这个事的时候,要把这个事推广,首先碰到的障碍是来自于我们的政府和财经纪律,比如说街道一个试点是多少钱,要把一个试点变成二十个试点,一个垃圾分类的项目超过50万就要重新进行招标,招标政策可能造成原来做得很娴熟的公司再去招标未必能中标,这种财经纪律决定了我们目前垃圾分类只能做试点,无法规模化推进,其实我们碰到的问题就是顶层设计的问题,政府相关的配套政策没有做好准备,所以我们下面垃圾分类经常感觉到力不从心,实际上就是顶层设计的问题,为什么我们总是在试点没法规模化?
第二个问题是大家经常探讨的问题,为什么去年深圳8月颁布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里面说个人或是企业、物业如果不执行、不履行自己有关垃圾分类的义务就要受到处罚,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张罚单开出来,当然也不是咱们深圳一家,广州、上海他们相关法律比我们颁布更早,也是到目前没有开出一张罚单,为什么?开不出罚单就像小苗讲的,你这个法律对小区的民众,对物业都缺少约束力,我就不弄,你能拿我怎么办?基层工作的政府部门以及一些搞分类的企业、公益组织,他们反映的问题是,我们现有的分类管理办法,执法主体不明确,他是有罚责的,谁去罚、谁去执行不明确。
这个问题摊开说实际上是非常幽默的事,要制定一个法律,怎么可能这个法律出来,既然制定了罚责,怎么可能没有执法主体呢?为什么不明确执法主体呢?这不是笑话吗?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我们费了那么大的劲,用了那么多的财力和物力,我们制定出来的法规是不明确的法规?这个大家必须要去了解一下,我们的分类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以及它的成因。
我们常说咱们国家垃圾分类之所以一直停滞不前、原地踏步,我们几乎是在2000年,我们有北、上、广、深、杭州、南京、厦门、桂林八个试点城市,和台北市几乎是同时起步的,为什么我们很多年后,我们还在原地踏步,还在做试点,人家已经成为我们不断取经的地方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多头管理,一个垃圾分类好多个部门都来管,在深圳大家注意到,原来说垃圾分四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是归经信委管的,有害垃圾是归人居环境委管的,垃圾分类工作又是由城管局管的,一个垃圾问题具体这么多部门管,还要涉及到方方面面,总共十几个政府部门,实际上就造成了谁都有责任,谁都不负责任。当我们研究在立法的时候,实际上他就是很多部门涉及到很多部门在一起研讨、探讨这部法律。实际上这部法律就是很多政府部门之间利益博弈的结果,有些权益是要的,有些结果是要推的。涉及到很多部门的权利、部门的利益,为什么执法主体不明确?因为执法主体是要动刀、要见鲜血、要得罪人的,谁来得罪人?最后执法主体不明确了,我和有识之士探讨是这么认为的。
执法主体不明确造成法律形同虚设,事徒有其表,不具有可操作性,现在我们不能完全指责政府,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实际上据我了解,政府也在考虑,因为原来法规是政府令,实际上也就是一个政府规章,下一步会把政府规章升格为法规,可能升格为由市人大通过变成条例,这是我们要了解这些背景,就要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最终要解决,事老实话,如果不改变目前垃圾分类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的局面,实际上这个问题还是无解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今年5月份,全国非常大的新闻,北京在实行大城管的改革,北京大城管改革走在全国的前列,大城管改革,权利集中之后,从此在北京地面上,九龙治水和多头管理的问题是解决了,这个问题解决实际上如果下一步要立法,北京已经有立法,他下一步要修订法规的话,执法主体不明的问题就自然解决了,权力集中在城管部门,如果还觉得没法执法就是你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是大城管的改革,否则这个问题是无解的。2000年开始做试点一直到现在,如果要仔细去看,住建部推八个试点城市的时候,推是推了,中央的顶层设计根本没有进行,中央定好的调下面自然就解决了,实际上因为我们这么多年来中央根本垃圾分类没有顶层设计,也就是说没有定调,所以我们下面就没法做,做不下来,今年大家要注意到大的形势,今年3月5号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专门提到,要把垃圾分类产业要发展成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是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垃圾分类这件事。垃圾分类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是天下大事,国家层面真的动了,而且据我了解,中央层面是有几个小组,分成几个小组下来到各地展开调研,实际上为咱们中央进行顶层设计在搜集数据,我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利好的消息,我认为国家层面把顶层设计的问题解决以后,我认为在咱们国家,政治方向的问题就解决了,未来我认为垃圾分类,其他具体到产业等很多细节问题将来都不是问题,谢谢大家。
吴建升
晶报记者
深圳市垃圾分类推广大使